信托法/等级 I · 信托的理念/1.2 起源/课程 1
罗马:fideicommissum(信托委托)
一份罗马遗嘱中的简单请求如何催生了最早的信托雏形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 直接指定最终受让人,而非要求继承人转手财产:死亡后支付(payable-on-death)或死亡时过户(transfer-on-death)的指定可零成本地惠及您选定的任何人;在州法赋予配偶和债权人相关权利的地区,该指定仍受其约束。
- 愿望不等于义务:诸如早期 fideicommissum 那样的道义请求,如今作为劝谕性措辞(precatory wording)不具有可执行性,因此应将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写入遗嘱或信托,而仅用免费的意愿函(letter of wishes)作指引。
- 继承人将所继承的财产转赠他人时,构成其本人的赠与,超出 2026 年 19,000 美元年度免税额的部分须通过 Form 709 申报;在 9 个月内作出的合格放弃(qualified disclaimer)(IRC §2518)可使该财产继续流转而不计入继承人的赠与。
- 最具成本约束力的指示:一份签名及实质性条款均为手写的加利福尼亚州遗嘱,无需见证人即属有效(Probate Code §6111),且可惠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该财产仍须经过遗嘱认证程序。
材料现代遗嘱的通俗摘要一份你想帮助但并非你直系后裔的人的名单用于记录出现的定义的笔记本
好奇
- 如果我让别人帮我转交钱,但他们拒绝了,会怎样?
- 既然罗马人已有继承法,为何还需要这个工具?
- 基于荣誉的请求与法律合同有何不同?
探索
- 在古罗马,立遗嘱人可以在去世时留下财产。法律规定了谁有资格直接继承这些财产,这些人被称为继承人。然而,罗马社会极为重视友谊与个人安全,因此立遗嘱人可能希望将财产赠予那些依法无权直接继承的人。这就导致了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与立遗嘱人的意愿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罗马人采用了出于善意的请求方式。
- 这种安排被称为“fideicommissum”,其词源为“fidei commissum”,意为“托付给信任之人”。立遗嘱人要求继承人(即受托人)将财产转交给另一个人,也就是受益人(即受委任人)。起初,法律并未强制继承人必须这么做;他们是否遵从取决于荣誉感、与逝者的友谊,以及社会对违背承诺行为的看法。正因如此,这种安排在成为法律规范之前,首先被视为一种道德行为。
- 在奥古斯都皇帝的统治下,这种信托制度从一种道德习俗演变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罗马法原理》指出,奥古斯都支持在个别情况下实施此类安排,并使其受到法律保护。这一转变反映出人们认识到个人安全与友谊义务在罗马人生活中至关重要,因而应当得到法律保护。国家出面确保继承人能够履行其对第二受益人的义务。
- 罗马人利用“fideicommissum”这一制度来帮助那些被正式继承规则排除在外的人,比如某些外国人以及那些没有遗嘱继承权的人。该制度也被用于解放奴隶:立遗嘱人可以要求继承人释放指定的奴隶,而非在遗嘱中直接规定解放奴隶。当继承人照做后,获得自由的奴隶的监护人便成为继承人,而非已故的立遗嘱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越来越普遍,后来的皇帝们便出台了相关规则来限制其使用范围。
- fideicommissum在起源与执行方式上与现代信托有所不同。现代信托将法律所有权(由受托人持有)与实际受益权(由受益人持有)分开。在罗马,财产的所有权最初完全属于继承人,但他有道德或法律上的义务将其转让出去。罗马的制度在形成严格的法律规定之前,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人的荣誉与社会地位。而现代信托则依靠衡平法院所规定的信托义务来维持运作,这与普通法体系有所不同。
- 一个永恒的教训是:先有理念,后才有强制措施。罗马最初只是依靠人们的信任来履行承诺,后来才设立法庭来强制执行这些承诺。现代信托法则恰恰相反:相关义务从一开始就是法律规定的,违反义务的受托人必须赔偿损失。但两千年来,核心问题始终没有改变:能否信赖掌管财产的人会为他人妥善使用它?
关键事实
- 信托条款是遗嘱中要求继承人将财产转交给另一人的规定。
- 最初,根据罗马的荣誉与友谊观念,这种信托关系仅具有道德约束力。
- fideicommissum(信托委托)的受益人被称为 fideicommissarius;被要求转交财产的继承人则是 fiduciarius。
- 奥古斯都皇帝通过在个别案件中予以支持,使信托制度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 这一工具使罗马人能够帮助那些在民法规定下无法直接继承财产的人。
- 它与现代信托不同,因为继承人最初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而受托人则将法定所有权与实际受益权分开持有。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举9个人们为他人利益而履行的承诺的例子,这些承诺并非基于任何合同,比如照顾宠物或转交家族传家宝。
6归类根据所涉及的关系类型,将这9个例子分为6类:家庭、友谊、职业、社交、宗教或公民关系。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条核心原则,用以解释为何人们在没有法庭监督的情况下仍会遵守承诺。
1凝结凭诚信履行的承诺与法院会强制执行的义务之间存在差异。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