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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资产法/等级 II · 税务:第一个陷阱/2.1 应税事件/课程 6

在自己的钱包之间转移

为何根据美国税法,向自己转账并不构成销售行为,以及相关的三个陷阱:费用、丢失的计税成本记录,以及并非真正转给自己的转账。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加密资产相关法律因国家和州而异,且经常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向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或税务顾问核实现行规定。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在您自己拥有的钱包或账户之间转移币,依据IRS FAQ无需纳税,且仅凭这一点就可对Form 1040的问题回答“否”;接收钱包必须确实属于您本人。
  2. 自托管让您的持仓对第三方保持私密,也不会产生经纪商表格;请保留您自己的地址清单以及每笔转账的哈希、金额和手续费,因为仍然需要有足以证明您申报立场的记录。
  3. 把转账合并成更少的次数:以加密资产支付的网络费或提现费,依IRS指引本身就是处置,无论盈亏多小都必须申报。
  4. 让每一批币的计税成本和日期随币一起转移:自2025年起,Treas. Reg. §1.1012-1(j)按钱包逐一追踪批次,而转入交易所的币属于非涵盖资产,因此除非您自己提供,Form 1099-DA可能不显示计税成本。

材料IRS关于在个人钱包与账户之间转账的虚拟货币常见问题解答Rev. Proc. 2024-28:关于自2025年1月1日起将计税成本分配到各钱包和账户您自己进行的转账的交易哈希值与地址,可在区块浏览器中查看。

好奇

  1. 将加密货币从交易所发送到我的硬件钱包是否属于应纳税行为?
  2. 当币在钱包之间转移时,我的成本记录会怎样变化?
  3. 如果网络费用用加密货币支付会怎样?

探索

  1. 钱包是一种用于管理加密货币私钥的软件或设备;而交易所账户则是由公司代为管理的钱包。在美国,IRS关于虚拟货币的常见问题解答指出,将属于自己的钱包、地址或账户中的虚拟货币转移到另一个同样属于自己的钱包、地址或账户中,不属于应纳税行为——因为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化,也就不存在任何资产处置行为。2025年的1040表格说明中也提到,此类转账通常无需在“数字资产”相关问题上选择“是”。
  2. 第一个陷阱就是手续费。在大多数区块链上转移代币都需要支付网络费用,而这些费用通常也以代币形式支付。IRS的数字资产相关指南规定了自我转账的规则:只要没有使用数字资产来支付交易费,那么自己钱包之间的转账就不属于需要报告的交易;但如果使用了数字资产作为支付手段,那就属于数字资产交易。实际上,用于支付手续费的少量代币其实相当于一种资产处置行为,会带来微小的收益或损失(见2.1.4节)。那些收取代币形式提现费的交易平台也会引发同样的问题。
  3. 第二个陷阱是计税成本追踪。根据财政部法规第1.1012-1(j)条,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进行的资产买卖行为,纳税人必须明确指出哪些资产被出售,并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按各个钱包或账户分别进行核算,而不能将所有资产混为一谈。2024-28号公告为如何将该日期每位纳税人尚未使用的计税成本分配到持有币的钱包和账户中提供了指导。此后,当这些加密货币发生转移时,其各自的计税成本及取得日期也应同步记录在账本中(见第2.3.1课)。
  4. 第三个陷阱是经纪商的报告义务。根据1099-DA表格的说明,转交给托管经纪商的数字资产属于“非涵盖(noncovered)资产”,2026年之前获得的资产同样如此,因此经纪商无需向IRS报告这些资产的成本。如果您将加密货币从硬件钱包转移到交易所并出售,相关表格上显示的收益金额将没有成本信息。除非您能自行证明该资产的成本,否则全部收益都会被视为盈利。原始购买记录以及之后的所有交易记录都可以填补这一空白(参见2.3.7节)。
  5. 并非所有看似“转移自己的币”的操作都是转给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将币发送到配偶的钱包、孩子的账户、作为独立实体的企业账户,或是帮您保管币的朋友那里,可能属于赠与、出售或借贷行为;如果赠与金额超过年度免税限额,则需要另行申报(课程2.1.5)。存入借贷或收益生成协议中的币也可能被视作不同性质的交易(课程2.2.5)。IRS判断的标准是:接收这些币的钱包、地址或账户是否属于您本人。
  6. 凭证非常重要,因为区块浏览器显示的是地址而非账户所有者。请自行记录所有地址及账户的信息,包括创建日期,并保存每次自我转账的交易哈希值、金额和手续费。IRS的要求是,必须保留足以证明纳税申报内容的记录。其他国家对于手续费及记录保存有各自的规定,因此不能直接套用美国的标准。一个实用的验证方法:追踪某枚加密货币从购买到当前钱包的整个流程,确认每一笔转账都有相应记录。

关键事实

  • IRS常见问题解答指出,将虚拟货币在属于自己的钱包、地址或账户之间转移属于无需纳税的行为。
  • IRS关于数字资产的页面指出,在自我转账过程中使用数字资产支付交易费用即属于数字资产交易。
  • 自2025年1月1日起,财政部法规第1.1012-1(j)条要求对数字资产的取得与处置进行逐个钱包、逐个账户的识别。
  • Rev. Proc. 2024-28为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未使用的数字资产计税成本分配到钱包和账户提供了安全港。
  • 根据 1099-DA 表的说明,转交给托管经纪商的数字资产属于非涵盖(noncovered)资产,经纪商无需报告其计税成本。
  • 2025年版1040表格的说明指出,对于您拥有或控制的钱包或账户之间的转账,通常无需在数字资产相关问题上选择“是”。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您进行的最多9笔加密货币转账记录,或样本钱包历史记录中的相关交易,注明发送方和接收方的钱包或账户信息以及任何手续费。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从交易所转到自托管钱包、从自托管钱包转到交易所、两个交易所之间转账、两个自托管钱包之间转账、转给他人、接收方钱包的所有权不明的转账。
3提炼将这6个类别归为3组:有完整记录的真正自我转账、缺少费用或计税成本记录的自我转账,以及可能根本不是转给自己的转账。
1凝结请用一句话,以您自己的话解释:为什么转入您自己的钱包不征税,但日后仍可能引发税务问题。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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