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等级 I · 信托的理念/1.1 三种角色/课程 5
法律名义所有权与实际受益所有权
为何一项资产可以同时拥有两个不同的所有者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 联名账户无需设立信托:在加利福尼亚州,除非有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另有约定(《遗嘱认证法典》第5302条),否则该余额将归幸存的账户持有人所有;但任何共同持有人均可提取资金,而为自己提取资金即构成赠与(《财政部条例》第25.2511-1(h)(4)条)。
- 合法地避免向公众披露:以“简·史密斯,受托人”为名义持有人的产权契据仅列明受托人姓名,而信托证明(《统一信托法典》第1013条)可在不披露处分条款的情况下证明其权限;但该信托的收入仍须完整申报纳税。
- 将信托财产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此举成本为零:只有当资产保持可识别状态时,受托人的个人债权人才能被排除在外,因此设立一个以受托人身份开立的专用账户是最廉价的保护手段。
- 避免意外合并:若唯一受托人同时是每一项权益的唯一受益人,信托即告终止,因此在文件中指定继任受托人和剩余财产受益人即可;这仅需增加一行起草内容。
- 将已增值资产持有至身故而非生前赠与他人,可保持精简的税务结果:继承人将获得等同于身故时价值的计税基础(《国内税收法典》第1014条),而生前赠与则承继捐赠人的计税基础及其内含收益(第1015条)。
材料一份简单的信托契约或信托证书,上面注明受托人及受益人的姓名。用于查看房屋所有权人姓名的法定产权证书(地契)显示以信托名义持有的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好奇
- 如果受托人持有该资产,为什么他们的个人债权人不能拿走它?
- 如果受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个人,会发生什么?
- 为什么有些国家完全不允许这种所有权分割?
探索
- 在英格兰和美国等普通法体系中,所有权被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律上的所有权,即拥有管理和控制该资产的正式权利,这一角色由受托人承担;第二部分则是受益权,即享有该资产带来的收益或使用权的权利,这一角色由受益人承担。这种分离正是定义信托的核心特征。
- 赠与会立即将资产的法定所有权与实际受益权转移给同一人。而贷款只是产生债务关系,并不会改变资产的归属。信托则将这两者分开处理:受托人虽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资产,但并不将其视为自己的财产,而是为他人的利益而持有该资产。正是这种区别使得信托成为一种独特的法律结构,而非单纯的财产转让或还款承诺。
- 这种分离措施还能保护信托财产免受受托人自身财务问题的影响。由于受托人并不拥有这些信托财产,其个人债权人通常无法扣押它们;即便受托人破产,信托财产也不会被分配给其债权人。正因如此,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记——如果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个人资金混在一起,就很难对其进行识别和保护了。
- 然而,在所有情况下这种分离状态都不会永远持续。存在一种称为“合并原则”的规则:如果某人同时拥有财产的法律所有权以及该财产现在和未来的实际收益权,那么这两种身份就会合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信托关系便告终止,因为所有权与收益权之间不再有区分,该财产就变成了该人的个人财产。
- 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普通法国家承认所有权的这种划分。而法国、德国等民法体系的国家则传统上将所有权视为一种不可分割的权利,因此并不支持将法律上的权利与实际受益权分开。这些不同司法管辖区往往会采用不同的法律手段来达到类似的效果,所以信托法的有关规定因所在地区而异。
- 在实践中,需要查看资产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以及该资产是代表谁持有的。如果契据或账户上的持有人为“史密斯家族信托的受托人简·史密斯”,那就说明该资产实际上是代他人持有的;信托文件会明确指出受益人是谁。不过,仅有纸面上的不同姓名并不足以证明存在有效的信托关系:设立人必须有设立信托的意图,财产必须能够被明确识别,且受益人也必须清晰确定。第1.3.4课介绍了这些要求。
关键事实
- 法定所有权由受托人持有,受托人可掌控该资产。
- 受益人持有受益权益,因而有权享有该资产所带来的价值。
- 根据合并规则,若某人同时拥有所有现有及未来权益的法定权益与实益权益,则该信托即告终止。
- 由于信托财产在法律上与受托人的个人资产相互独立,因此受托人的债权人通常无法取得该信托财产。
- 民法体系通常不承认法律所有权与实际所有权之间的区分。
- 赠与会将所有权完全转移给一人,而信托则将控制权与收益分开。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您拥有或管理的9项资产(如房屋、汽车、银行账户、投资组合),并注明每项资产的法定所有权人是谁。
6归类根据这些物品是由单人持有、与他人共同持有,还是通过信托结构持有,将它们分为6类。
3提炼将这6个集群缩减为3组,明确区分直接个人所有与由第三方管理或法律上分离的资产结构。
1凝结因为受托人的个人债权人通常无权取得信托财产。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