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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等级 I · 信托的理念/1.1 三种角色/课程 6

信托义务:忠诚、审慎、公正

让受托人保持诚实的三大准则:忠诚、审慎与公平。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受托人最廉价的抗辩手段是记录:设立独立账户、书面说明理由以及依据《统一信托法》(UTC) 第813(c)条提交的年度报告成本极低,且一份充分披露相关事项的报告会启动为期一年的索赔时效限制(§1005)。
  2. 低成本多元化基金通常符合审慎标准:《统一审慎投资者法》要求分散投资,除非特殊情况证明另有正当理由(§3),并且仅允许产生适当且合理的费用(§7);对于任何集中持有的资产,务必留存书面记录。
  3. 无论看似多么公平,都应避免一切自我交易行为:在 Keech v Sandford (1726) 案中,尽管信托未遭受任何损失,受托人仍被要求放弃其获利;未经书面授权,切勿从信托购买、向信托出售或向信托借款。
  4. 无需诉诸法院即可解决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签署具有约束力的非司法和解协议,以处理账目、受托人薪酬或受托人责任问题(UTC §111);该协议仅在尊重信托的重大目的时方为有效。
  5. 知情受益人的书面同意或弃权书可保护受托人(UTC §1009),且免责条款在除恶意或鲁莽漠视情形外均有效力(§1008);但若受益人不知悉重大事实,上述两者均不产生效力。

材料您已阅读的任何信托文件副本《统一审慎投资者法》(1994年)文本一份显示利息收入的银行对账单样本

好奇

  1. 如果受托人使用信托资金为自己购买房屋,会发生什么?
  2. 我怎么知道我的受托人是否在投资方面足够谨慎?
  3. 谁来决定不同受益人之间的“公平”标准?

探索

  1. 信托义务是一种法律要求,即必须为他人的利益行事,而非追求自身利益。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虽然持有财产,但并不将其据为己有;他们必须按照信托条款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这些财产。这一标准比普通陌生人之间的交易规则更为严格,因为受益人依赖受托人,往往无法监督其每一项决策。设立这些义务是为了保护受益人,避免受托人因私心而损害他们的利益。
  2. 忠诚意味着不得谋取私利,也不得存在利益冲突。英国的典型案例是基奇诉桑福德案(1726年)。一名受托人为一名儿童持有罗姆福德市场的租赁权。当房东拒绝为该儿童续签租约时,这名受托人便为自己取得了新的租约。大法官法庭裁定,他必须将租约及其收益交还给那名儿童,即便其中并无欺诈行为,且那名儿童也根本无法获得该租约。这一规则被严格执行:受托人不得未经授权就从自己的职位中获利。
  3. 审慎意味着谨慎与专业能力。在美国,大多数州都采用了《统一审慎投资者法》(1994年),该法律要求受托人以审慎投资者的标准进行投资,需考虑信托的宗旨,并从整体上评估投资组合的风险,而非逐一分析每项投资。此外,除非特殊情况导致多元化投资不合适,否则仍须实行多元化投资策略。在英格兰和威尔士,《2000年受托人法》规定了法定的谨慎义务:即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谨慎与专业措施,而对于专业受托人及具备特殊知识的人士,则要求更高的标准。
  4. 公正性意味着公平对待当前的受益人及未来的受益人。许多信托计划会先将收入支付给某个人,再将剩余的资产在日后交给另一个人。受托人必须平衡这些利益,例如不能选择那些虽能带来高收益但会损害未来受益人所得资产的投资方式。公正并不等同于完全一致:根据美国《统一信托法》(第803条),受托人有义务“适当考虑”每位受益人的利益。信托文件也可以改变这种平衡关系,比如要求受托人优先照顾仍在世的配偶。
  5. 受托人还必须保留相关记录,并及时告知受益人情况。这意味着需要准确记录收入、支出、投资及付款情况,同时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个人财产分开管理。根据美国《统一信托法》(第813条),受托人有义务向主要受益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回应其合理的查询要求,并至少每年向现有受益人提交一份报告。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受托人也必须保持规范的账目记录,受益人通常有权查看这些记录。没有完整的记录,其他各项职责就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6. 当受托人违反这些义务中的任何一项时,即构成违约行为。受益人可以请求法院命令受托人用自己的钱来弥补信托财产所遭受的损失;美国法院通常将此称为要求受托人承担额外赔偿责任。如果在某些情况下受托人从这一职位中获得了利润,比如在 Keech v Sandford 案中,即使信托财产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法院也可以要求受托人交出这些利润。法院还可以解除受托人的职务。第2.3.7课对这些补救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事实

  • 忠诚义务要求受托人不得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Keech v Sandford(1726年)案是英国的典型案例。
  • 美国大多数州都采用了《统一审慎投资者法》(1994年),该法律要求对整个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在不存在特殊情况时必须实现投资多样化。
  • 《2000年受托人法》规定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定照料义务。
  • 除非信托条款另有规定,否则受托人必须在现有受益人与未来受益人之间保持公正,充分考虑每一方的利益。
  • 根据《统一信托法》(第813条)的规定,受托人必须及时向合格受益人通报相关情况,并至少每年向现有受益人提交一份报告。
  • 法院可以命令违规的受托人以其自有资产弥补损失,并上缴因该职位而获得的任何利润。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请从自己的生活经历或当地新闻中找出9个例子,说明有人掌控着另一人的金钱(比如父母管理孩子的储蓄、邻居看管房屋,或是公司持有客户的存款)。
6归类根据所需信任程度,将这9个示例分为6类:无、低、中等、高、非常高和绝对。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项核心原则,用以解释为何人们愿意让他人安全地管理自己的资产。
1凝结信托义务指的是受托人必须忠实地为受益人的利益行事。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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