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TR Cat

信托法/等级 I · 信托的理念/1.2 起源/课程 4

《使用法规》(1536年)与层层叠加的使用权

一次皇家征税行为如何意外催生了现代信托制度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可撤销生前信托并不能节省所得税:只要它完全属于委托人,就不需单独申报纳税(《财政部条例》第1.671-4(b)(2)(i)(A)条),其收入仍由您缴税;它的价值在于规避遗嘱认证程序,而非节税。
  2. 税收跟随实际所有人,这正是立法的本意:保留撤销权会使资产继续计入您的遗产(《国内税法典》第2038条),但2026年的免税额为每人15,000,000美元,因此大多数家庭无需出于税务目的设立信托。
  3. 幸存配偶可通过提交706表格保留未使用的免税额以实现可转移性;根据《税收程序公告》第2022-32号,若原本无需申报,可在死亡后第五周年纪念日之前作出迟到的选择。
  4.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最精简的信托是裸信托(bare trust),其中受益人在年满18岁时有权获得全部本金和收益;而自由裁量信托对超出小额免税额的大部分收入征收45%的税,因此仅在需要控制权时才使用此类信托。

材料《使用法规》(27 Hen. 8. c. 10)的印刷版文本一张展示“法律所有人”与“实际受益人”的简单图表用于划分角色的空白表格:设立人、受托人、受益人

好奇

  1. 为何一部税法会创造出历史上最灵活的遗产规划工具?
  2. 持有土地与从土地中获益有什么区别?
  3. 人们是如何规避严格法规以保护自己的财富的?

探索

  1. 《使用权法规》于1535年颁布,1536年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开始实施。其制定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此前,土地所有者常常利用“使用权”来逃避土地继承时需缴纳的封建税赋,从而导致王室财政受损。该法规正式确立了“使用权”的法律效力:凡是代他人持有土地的人,法律均将其视为合法所有者,因此相关税赋便由实际享有土地的人承担。
  2. 普通法法院不承认“使用权”。只有一个人可以拥有合法的占有权。然而,衡平法院介入了此事,并裁定:如果有人为他人利益而持有土地,就有道德义务妥善管理它。这就导致了两种权利的分离:法律上的所有权归持有人所有,而衡平法上的权益则属于受益人。衡平法院负责维护这种关系,从而形成了普通法无法涵盖的双重结构。
  3. 该法规并未涵盖所有情况。它不适用于那些需要土地持有者履行实际义务的情形,比如收取租金或出售土地并分配所得款项。此外,由于该法规是基于永久产权土地制定的,因此也不适用于动产或租赁财产。这些漏洞为一些与法规原本旨在禁止的行为极为相似的做法留下了空间。
  4. 决定性的区别在于“多次使用”的问题。假设某块土地被授予A使用,再由B使用,最后由C使用。法律只认可第一次使用行为,因此B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所有者;由于第二次使用并未得到法律认可,除非法院裁定,否则B仅代表C持有该土地的所有权。17世纪时,衡平法院开始通过衡平法来强制实现第二次使用,从而让B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而C则享有其带来的利益。这种模式就是现代的信托制度。
  5. 该法规的诸多规定为信托法中的某些术语提供了解释。律师们学会了使用“为C设立信托,由B持有所有权”这样的表述,这样B便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而C则享有衡平法所保护的受益权。在英格兰和威尔士,1925年的财产法废除了《使用法规》,此时信托制度已不再需要该法规。其相关理念作为英国普通法的一部分,被纳入了许多美国州的法律规定之中。
  6. 对于现代读者而言,这一教训在于:信托制度源于严格的法律规定与良知法庭之间的博弈。这种矛盾至今依然存在——法律上的所有者并不一定就是有权享受其利益的人,而法院则会超越书面规定,去考量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以及何为公平。在阅读任何关于信托的文件时,不妨像大法官那样问两个问题:谁拥有该财产?又是为了谁?

关键事实

  • 《使用法规》于1535年颁布,1536年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开始实施,旨在恢复封建时期的税收收入。
  • 它通过将法律所有权直接从名义持有人转移给受益人来“实现”该用途。
  • 大法官法庭推行了“基于既有的使用权而设立的新权利”这一制度,这后来发展成了现代的信托结构。
  • 在受托人负有特定职责的主动使用情形下,属于该法规实施后依然存在的例外情况。
  • 《使用法规》于1925年在英格兰被废除,但它对信托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
  • 在“归A所有、供B使用、再由C使用的”财产转让中,法律规定B为该财产的合法所有者;后来,衡平法院要求B履行为C保管该财产的义务。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举9个一个人为他人利益而管理资产的例子(例如,为孩子保管房产证,为慈善机构管理资金)。
6归类根据谁拥有法律所有权以及谁从中受益,将这9个分类为6类。
3提炼将定义此类安排在法律上何时可被认定为信托的6项原则简化为3项核心原则。
1凝结旨在废除某种制度的法律,反而催生了现代信托制度。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在互动学院中打开 →

EN PT ES JA KO RU DE FR 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