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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资产法/等级 VII · 值得了解的漏洞/7.3 别人兜售的漏洞/课程 1

免税加密货币计划

为何那些承诺加密货币投资可免缴美国税的方案总是失败,哪些法规与处罚会使其失效,以及在采信此类说法之前该如何进行验证。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加密资产相关法律因国家和州而异,且经常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向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或税务顾问核实现行规定。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合法的'免税加密资产'路径已然存在:持有超过一年,且将2026年的应税收入控制在单身申报者49,450美元或联合申报者98,900美元以内,长期资本利得即可享受0%的联邦税率(Rev. Proc. 2025-32);但每一笔出售交易仍须如实申报。
  2. 其他真实的零税路径包括:将长期持有的加密资产捐赠给公共慈善机构、持有至身故以适用§1014的计税成本向上调整(step-up)、或在Roth IRA中购买交易所交易的加密资产;每种方式都会改变某些实质性要素,并附带各自的表格要求和限制条件。
  3. 未出售的加密资产不产生纳税义务,因此不作处置即为合法的递延策略;但加密资产之间的互换属于应税行为,且自2018年起,§1031同类交换待遇仅适用于不动产。
  4. 任何方案均可免费检验:要求对方提供确切的《税法》条款或裁决编号,并在law.cornell.edu或irs.gov上查阅原文;依据§7701(o),缺乏经济实质的安排须缴纳相应税款外加20%的罚款,若未予披露则罚款升至40%。
  5. 当某项方案失败时,即便推广者将面临相当于其从中所获收入50%的§6700罚款,买方仍须承担税款及利息;而寻求独立顾问的第二意见,成本远低于税务稽查。

材料美国国税局2014-21号公告及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常见问题解答(irs.gov)美国国税局首席法律顾问建议 202124008:关于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同类交换问题美国国税局新闻稿 IR-2024-105:2024年具有国际性质的“十二大欺诈手段”您本年度的交易所及钱包交易记录

好奇

  1. 如果我从不将资金兑换成美元,那我需要缴纳税款吗?
  2. 仅仅因为销售该方案的人声称它已获得律师认可,它就变得合法了吗?
  3. 当税收计划失败时,该由谁来承担代价:卖家还是买家?

探索

  1. 在美国,从联邦税法的角度来看,加密货币属于财产。IRS在2014-21号通知中指出,关于财产交易的通用税收原则也适用于虚拟货币(2.1.1节);IRS发布的解答还进一步说明,将作为投资持有的加密货币用于交换实物或其他虚拟货币时,会产生资本利得或损失(2.1.3节)。这就否定了“只有在将其兑换成美元之前才无需纳税”这一常见观点。任何试图规避税收的方案都必须绕过这些规则,因此对于这类方案而言,首要的问题就是:它依据的是哪项法律、法规或规章?而这些规定是否真的如销售方所声称的那样?
  2. 有一种旧有的观点认为,根据《国内税收法》第1031条的规定,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易属于“同类资产交换”,因此可以推迟收益的纳税时间。不过自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实施后,第1031条仅适用于用于商业或投资目的的不动产交换,因此不适用于2018年及之后的此类交易。对于更早的年份,美国国税局在2021年6月18日发布的咨询意见202124008中指出,比特币与以太币或莱特币之间的兑换也不符合该条款的要求,因为这些加密货币在性质和特征上存在差异。虽然国税局的咨询意见不能作为法律先例,但它反映了该机构的论证方式。
  3. 许多方案其实只是纸面上的操作:将自己的代币“借”给自己的公司,通过基金会进行转移,或经过多层中间环节处理,以此避免出现“销售”行为。美国税法不仅关注形式,更注重实质。自2010年起,《国内税收法》第7701(o)条明确规定,在涉及经济实质原则的情况下,只有那些除了税收影响之外还能真正改变纳税人经济状况的交易才有效,且纳税人必须拥有除税务之外的其他重要目的。如果因缺乏经济实质而无法获得相应福利,第6662条会要求对未缴税款加收20%的罚款;若相关事实未被充分披露,这一比例还将上升至40%。
  4. 另一种说法是,存放在境外或私人钱包中的加密货币是无法被追踪的。在2024年发布的关于涉及国际因素的“十二大欺诈手段”新闻稿(IR-2024-105,2024年4月11日)中,美国国税局警告称,推广者常常声称数字资产是无法被追踪和发现的,但实际上该机构能够识别并追踪全球范围内的匿名数字资产交易。通过传票即可获取交易所的记录(第4.3.3节),美国的经纪商现在必须提交1099-DA表格(第2.3.5节),而CARF也会向境外通报相关数据(第7.2.7节)。隐藏资产与逃避纳税是两回事:未申报的收益仍需缴税,而且试图隐瞒的行为可能会使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
  5. 该法律对各方均适用。根据《国内税收法》第6700条,若有人组织或销售某种计划,并就其税收优惠效果作出明知或理应知道是虚假或欺诈性的陈述,那么此人需缴纳相当于其从该活动中已获得或将来能获得的总收入50%的罚款;其他情形下则需缴纳1,000美元的罚款,或者按其实际所得收入的全额进行处罚(以较低者为准)。第6701条则专门规定了对于协助他人少缴税款的惩罚措施。而购买方仍需缴纳该计划声称可免除的税款,还需支付利息及可能的罚款。推广者的罚款并不会免除客户的责任。
  6. 确实存在合法的减少加密货币税负的方法,第7.1章对此进行了介绍:持有超过一年、利用亏损抵税、赠与、捐赠、使用退休账户以及选择出售哪些代币。每种方法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作为依据,并且会真正改变某些情况,比如出售时间或代币的所有权人。对于任何相关建议,都应先询问具体的法律条款或规定,然后自己在 law.cornell.edu 或 irs.gov 上查阅相关内容,再判断在取消税收优惠后该方案是否仍然合理。如果某种方法只有在税务机关无法发现时才有效,那其实属于隐瞒行为,而非合理的税务规划。本内容仅用于解释相关法律,并非税务咨询建议。

关键事实

  • 美国国税局2014-21号公告规定,就美国联邦税收而言,虚拟货币被视为财产。
  • 美国国税局称,将作为资本资产的虚拟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虚拟货币时,会产生资本利得或损失。
  • 自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实施以来,第1031条规定的同类资产交换规则仅适用于不动产的交换。
  • 美国国税局首席法律顾问于2021年6月18日发布的建议书202124008指出,2018年之前发生的比特币、以太币和莱特币之间的交换行为不符合同类资产交换的认定标准。
  • 第6662条规定,对于因缺乏经济实质的交易而导致的少缴税款,将处以20%的罚款;若相关事实未得到充分披露,则罚款比例上升至40%。
  • 在 IR-2024-105(2024年4月11日)文件中,美国国税局警告称,推广者常常声称数字资产是无法追踪且难以被发现的。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您在广告、帖子、视频或对话中见过的最多9种声称加密货币收益可以免税或不被征税的说法(有些列表的条目较少)。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提取现金时才需纳税”的说法、同类或交换型说法、实体或信托架构下的说法、离岸或无法追踪的说法、基于实际法规的规划,以及尚无法分类的说法。
3提炼将这6类归纳为3组:有具体法规条款支撑、能带来实际变化的主张;仅注重形式而缺乏实质内容的主张;以及依靠隐蔽性来成立的主张。
1凝结写一句话,说明在采信任何关于加密货币收益可避税的承诺之前,你会问什么问题。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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