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等级 VIII · 世界信托/8.1 普通法体系/课程 1
美国:统一信托法典
《统一信托法典》是什么、其适用范围、信托可以修改哪些规则、其条款如何编排,以及哪些州没有采用该法典。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 可撤销信托是成本最低的默认选择:《统一信托法》(UTC)各州及加利福尼亚州均推定信托具有可撤销性(UTC §602;Cal. Prob. Code §15400),且该信托可使用委托人本人的税号进行申报,无需提交 Form 1041(Treas. Reg. §1.671-4(b))。但需注意:委托人去世后,该信托必须拥有自己的雇主识别号(EIN)。
- 利用法定的默认规则以降低成本:除非法院认定有必要或信托条款明确要求,否则无需为受托人缴纳保证金(§702);且《信托认证书》可替代完整的信托文书(§1013)。但需注意:§105(b) 中的强制性规定(如善意原则)不得通过起草条款予以排除。
- 无需诉诸法院即可解决问题:利害关系人可签署具有约束力的非司法和解协议,就信托解释、账目、受托人薪酬或信托迁移等事项达成一致(UTC §111)。但需注意:该协议不得违反信托的重大目的,且仅对签署人或得到适当代表的人具有约束力。
- 合法的家庭隐私保护:在委托人存续期间,可撤销信托的信息披露义务仅针对委托人本人(Maine 18-B §813(6)),任何受益人均可放弃接收报告(§813(4))。但需注意:模范法 §105(b) 规定向年满25岁或以上的合格受益人发出通知属于强制性要求;各州规定不一。
- 无需进行联邦层面的所有权备案:FinCEN 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的临时最终规则豁免了在美国设立的实体及美国人的实益所有权报告义务。但需注意:该信托的收入仍须每年向 IRS(美国国税局)申报,由委托人或依据 Form 1041 进行申报。
材料统一法律委员会信托法典页面(uniformlaws.org),包含最终法案及颁布信息各州关于UTC的立法规定,例如缅因州的第18-B章(legislature.maine.gov),可据此将相关条款视作独立章节。第1.3.6课和第3.1.1课,内容涉及可撤销信托及统一信托法第602条;第4.3.7课,内容涉及向受益人报告事宜。
好奇
- 为什么律师要制定一份各州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的示范信托法?
- 信托的条款可以更改哪些信托规则,而哪些规则则无论条款如何规定都必须适用?
- 在未采用《统一信托法典》的州,管理信托应遵循何种法律?
探索
- 《统一信托法典》是由统一法律委员会于2000年通过的示范法。它将那些原本主要基于判例法和《信托重述》的规则整合为了一部统一的法规。示范法在某个州予以颁布之前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各州也常常会对其进行修改。目前,约有36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以某种形式制定了该法典;俄克拉荷马州的版本则于2025年11月1日生效。它取代了《统一遗嘱认证法典》(1969年版)中的第七条内容。本课程将对该法典进行概述,不会提供任何关于信托设立的建议。
- 大多数 UTC 规则均为默认规则。根据第 105(a) 条,除非信托条款另有规定,该法典规定了受托人的职责与权力以及受益人的权利。第 105(b) 条列出了那些不得被信托条款所取代的规则,包括设立信托的要求;受托人必须诚信行事并遵循信托条款及目的、同时维护受益人利益的义务;信托必须为受益人的利益服务且具有合法且可行的目的这一要求;法院修改或终止信托的权力;挥霍财产条款的效力;免除责任条款的限制;以及诉讼时效。各州对此清单有所调整。
- 第105(b)条中有两项与信息相关:一是有义务将信托的存在及其向合格受益人提供报告的权利告知那些25岁及以上的不可撤销信托的合格受益人,二是有义务回应他们获取报告的请求(见4.3.7节);许多州对这些规定进行了修改。第802条中规定的忠实义务并未被列入清单,但诚信义务却在其中。根据第1008条,即使存在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条款,也无法用于规避因恶意行为或对信托目的及受益人利益漠不关心而造成的违约行为。
- 该法典共有11章:第1章为一般规定与定义;第2章为司法程序;第3章为代理问题;第4章为信托的设立、效力、变更与终止;第5章为债权人的权利以及挥霍型信托与自由裁量型信托;第6章为可撤销信托;第7章为受托人的职责;第8章为受托人的义务与权力;第9章为《统一谨慎投资者法》(1994年)的适用问题;第10章为受托人的责任以及与其打交道的人的权利;第11章为生效日期、废止条款等其他规定。各州通常会保留原有的章节编号,因此示范条款§802在缅因州的《第18-B编》中仍为§802。
- 部分章节说明了该法规的运作方式。根据第602条,一旦某州采纳统一信托法,所设立的信托即为可撤销的,除非其条款规定其为不可撤销的,这一规定与以往普通法中的默认原则相反(见1.3.6课)。根据第505条,在设立人仍在世期间,可撤销信托的财产需用于偿还设立人的债权人债务(见3.1.1课)。第8条规定了诸如忠诚义务(第802条)、公正义务(第803条)、审慎管理义务(第804条)、授权委托义务(第807条)以及信息通报与报告义务(第813条)等要求;第10条则涉及对信托违约行为的救济措施(第1001条)及赔偿问题(第1002条)。
- 尚未采用统一信托法的州则依据本州的成文法与判例法。纽约州的信托法主要体现在《遗产、权力与信托法》中;加利福尼亚州的信托法则规定在《遗嘱认证法典》中,与该法类似,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信托均被视为可撤销的(第15400条);德克萨斯州则在其《财产法典》中制定了相关条款。即便在那些采用了统一信托法的州之间,其法律条文也存在差异,许多州还出台了后续的统一法规,如2015年的《统一信托转移法》和2017年的《统一定向信托法》。各州现行的成文法才是具有约束力的依据。
关键事实
- 统一法律委员会于2000年通过了《统一信托法典》;目前约有36个州及华盛顿特区以不同形式出台了该法,俄克拉荷马州则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 根据《统一信托法》第105条,该法中的大部分规则均为默认条款,信托协议可对其作出变更。
- 《统一信托法》第105条(b)款列出了条款不得凌驾其上的规则,例如诚信行事的义务以及法院修改或终止信托的权力。
- 《UTC》共有11篇文章;第8篇涉及受托人的职责与权力,第10篇则论述受托人的责任。
- 根据《统一信托法》第602条,某州采纳该法规后设立的信托为可撤销信托,除非其条款规定其为不可撤销信托。
- 未采用协调世界时作为标准时间的州包括纽约州(《财产、权力与信托法》)、加利福尼亚州(《遗嘱认证法典》)以及德克萨斯州(《德克萨斯州信托法典》)。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举该州信托法典或本课程中规定的最多9条规则(某些资料列出的规则较少),例如撤销权规则、告知义务、忠诚义务以及免责条款的限制。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设立信托、债权人、可撤销信托、受托人职责、受托人责任以及您不确定的事实。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组:强制性规则、条款可变更的默认规则,以及因州而异的规则。
1凝结用你自己的话写一句,说明《统一信托法典》中默认规则与强制规则之间的区别。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 Uniform Law Commission: Trust Code
- Maine Uniform Trust Code §105 (default and mandatory rules; a state enactment)
- Maine Uniform Trust Code §602 (revocation or amendment; a state enactment)
- Maine Uniform Trust Code §1008 (exculpation of trustee; a state enactment)
- Maine Title 18-B contents (UTC articles as chapters 1-11)
- California Probate Code §15400 (presumption of revocability)
- Uniform Trust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