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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资产法/等级 V · 项目开发与发行/5.2 资金监管规则/课程 4

旅行规则

在 FATF 标准下,发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必须随付款一同传送这一规则如何适用于美国、欧盟和英国的加密货币转账?为何自托管钱包是难点所在?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加密资产相关法律因国家和州而异,且经常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向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或税务顾问核实现行规定。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在美国、欧盟或英国,自托管钱包之间的转账不受旅行规则(travel rule)义务约束。纯点对点工具的用户和开发者无需传输数据,但制裁法仍然适用。
  2. 美国服务商仅须在汇款金额达到3,000美元或以上时发送旅行规则数据(31 CFR 1010.410(f))。2020年将该门槛降至250美元的提案从未最终定稿,该门槛在2026年仍然适用。
  3. 使用现有的旅行规则消息网络,而非自行构建。数据可以链下传输,FATF第15号建议的解释性说明允许这样做,但必须在转账之前或同时发送。
  4. 对于欧盟用户,《条例(EU)2023/1113》适用于任何金额。超过1,000欧元的自托管地址需要进行控制权验证,因此签名消息或测试转账流程是成本最低的合规方式。
  5. FinCEN于2026年10月6日撤回了其关于非托管钱包报告的提案,因此向个人钱包提现无需提交美国报告,但收入和资本利得仍需申报。

材料31 CFR 1010.410(f),美国针对金额达到或超过3,000美元的转账的“旅行规则”(在 ecfr.gov 上)FinCEN 指南 FIN-2019-G001(2019年5月9日)第二节,关于 CVC 和资金旅行规则的内容关于资金及某些加密资产转移时所需附带信息的法规(EU)2023/1113(EUR-Lex)最近一次从交易所提取到您自己钱包的操作以及它向您提出的任何问题

好奇

  1. 为什么交易所在我向某个钱包提现时会问我该钱包归谁所有?
  2. 此转账规则是否适用于从我的钱包转到朋友的钱包?
  3. 美国的标准与欧洲的相同吗?

探索

  1. “转账规则”要求进行资金转拨的金融机构将有关汇款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收款人的一些信息传递给链条中的下一家机构,以此确保资金流向可被追踪。在美国,这一规定见于 31 CFR 1010.410(f):对于金额在 3,000 美元或以上的转账,汇款人所在机构必须提供汇款人的姓名、账户号码和地址、转账金额、交易日期以及收款人所在机构的信息,还包括其已获得的收款人详细资料。另有相应规则要求对这些转账行为进行记录。这一义务仅适用于货币服务企业等金融机构(见第 5.2.3 节),而不适用于直接从个人钱包进行转款的个人。
  2. FinCEN 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指南 FIN-2019-G001 指出,涉及可转换虚拟货币(convertible virtual currency)的转账指令是支付“确定金额资金”的指令,因此加密货币转账可以属于其所谓的资金旅行规则所涵盖的资金转移,门槛为3,000美元或等值的加密货币。无论企业如何结算交易,都必须在转账之前或之时获取并传递这些信息。一个脚注补充说,建立使合规变得困难的系统的企业不能以这种困难作为借口。托管钱包提供商的义务取决于其在链条中的位置:是发送方、中间方还是接收方机构。
  3. 美国两项旨在进一步收紧监管的提案均未成为法律。2020年10月,FinCEN 和美联储提议将起始或结束于美国境外的转账门槛降至250美元,并明确声明加密货币在涵盖范围内;截至2026年10月,规则文本仍写着3,000美元。2020年12月,FinCEN 提议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记录涉及“非托管”钱包且金额超过3,000美元的加密货币转账,并报告那些超过10,000美元的转账。FinCEN 在2026年10月6日发布的通知中撤回了该提案以及2023年关于加密货币混币的提案,表示将不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4. 国际上的基准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参见第1.3.7课)。2019年6月,该组织发布了针对第15项建议的解读说明,要求将电汇标准应用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发起交易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取并保存准确的发起方信息及受益方所需信息,立即且安全地将其传递给接收方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供这些信息;这些数据无需附在区块链交易记录中。该解读说明还规定,对于偶尔发生的交易,其审核门槛为1,000美元或欧元。各国实施这一标准的速度不一,因此一家遵守规定的企业可能会发现其在其他国家的交易对手并未制定相应的规则。
  5. 欧盟执行最严格的版本。2023年5月31日的《法规(EU)2023/1113》自2024年12月30日起适用,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在每笔加密货币转账时都发送发起方和受益方信息,无论金额大小或属于境内还是跨境,因为加密货币价值变动迅速。对于代表客户向自托管地址进行的超过1,000欧元的转账,提供商必须评估该地址是否由其客户拥有或控制。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表示加密资产企业必须从2023年9月1日起收集、核实并共享转账信息。欧盟提供商的许可问题在 MiCA 下涵盖(第3.3.2课)。
  6. 对于用户而言,旅行规则解释了为什么向个人钱包提现可能会触发询问、要求证明您控制该钱包或延迟。对于开发者而言,只要产品是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它就很重要:一个发送资金到另一个交易所的托管应用必须找到交易对手方,核实其是否为受监管的提供商,并安全地交换数据,通常通过行业消息网络进行。纯粹在自托管钱包之间的点对点转账不属于这些规则的范畴,尽管制裁法仍然适用于所有人(第5.2.5课)。一个实用的检查方法:对于您的产品支持的每种转出类型,记录下接收方是另一个提供商、自托管钱包还是未知对象,以及适用哪个司法管辖区的门槛。

关键事实

  • 美国规定,金额达到3,000美元或以上的资金转账必须注明发送方和接收方的具体信息(31 CFR 1010.410(f))。
  • FinCEN 指南 FIN-2019-G001 指出,加密货币转账在达到3,000美元或其可转换虚拟货币等值金额时可能落入资金旅行规则的范畴。
  • 2020年10月,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与联邦储备系统提议将跨境转账的限额降至250美元,但该提议并未最终确定;现行规定仍为3,000美元。
  • 在2026年10月6日发布的《联邦公报》公告中,FinCEN撤回了其2020年12月提出的关于非托管钱包的提案。
  • FATF 于2019年6月通过了其针对建议15的解读说明,将旅行规则扩展至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 《欧盟法规 2023/1113》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实施,适用于所有金额的加密货币转账。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您已进行或可能进行的至多9笔加密货币转账,例如交易所到交易所、交易所到您自己的钱包、钱包到朋友、钱包到商家或跨境转账(有些列表会更短)。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美国境内提供商之间的转账、跨境的提供商之间转账、提供商向自托管钱包转账、自托管钱包向提供商转账、自托管钱包之间的转账,以及您不知道路径的转账。
3提炼将这6类缩减为3组:需要转移旅行规则数据的转账、提供商必须核实谁控制某个钱包的转账,以及不属于旅行规则义务的转账。
1凝结用1句话解释为什么欧盟交易所在大额提款前可能会要求您证明您控制该钱包,而美国交易所可能不会。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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