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资产法/等级 II · 税务:第一个陷阱/2.2 加密资产收入/课程 2
质押奖励
IRS如何对获得控制权后的质押奖励征税、仍在进行的法律诉讼,以及关于流动质押的诸多未解问题。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加密资产相关法律因国家和州而异,且经常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向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或税务顾问核实现行规定。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 依Rev. Rul. 2023-14,仍被锁定的奖励在您能够出售或转移之前不算收入;请在控制权开始的年度申报,并按该时点估值,而非按其首次出现的时点。
- 每笔奖励的收入价值成为其计税成本;把奖励持有超过一年,日后收益即为长期,2026年在应税收入最高$49,450(单身)的范围内按0%征税。
- 依Notice 2024-57,经纪商无需报告质押,因此可能收不到任何表格,但收入仍须填入Schedule 1;把质押作为经营活动可扣除费用,但要增加15.3%的自雇税。
- 认同Jarrett论点的人可以依Rev. Rul. 2023-14申报,然后在§6511的期限内(自申报起3年或自缴税起2年)通过Form 1040-X申请退税,同时接受诉讼成本和不确定性。
- 流动性质押兑换没有IRS裁定;请采取合理且前后一致的立场,并考虑通过Form 8275披露,以降低§6662准确性相关罚款的风险。
材料IRS关于质押奖励的2023-14号税收裁定(irs.gov)来自您的质押服务提供商或验证节点的奖励记录,显示每笔奖励可提取的时间。IRS 2024-57号公告第3.04节:关于质押及经纪商报告的要求
好奇
- 奖励到账时就需要缴税,还是只有卖出时才需要缴税?
- 如果我的奖励被锁定,暂时无法移动怎么办?
- 将我的代币兑换为流动性质押代币是否属于应纳税行为?
探索
- 在权益证明型区块链中,节点持有者需锁定自己的代币作为质押物,以便协议选择他们来验证新区块。成功完成验证的节点会获得新的代币作为奖励;而未能完成任务的节点则可能面临惩罚,即失去部分已质押的代币。以太坊在2022年9月15日的“合并”升级后从工作量证明机制转为权益证明机制,要运行自己的以太坊验证节点需要32 ETH。许多代币持有者选择将代币委托给其他验证节点,或者通过能够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并扣除手续费后再分配奖励的交易所进行质押。无论哪种方式,都会引发同样的问题:这些奖励何时才算收入?
- IRS在2023年7月31日发布的2023-14号税收裁定中对美国联邦税问题作出了说明。对于大多数个人而言,他们属于采用现金记账法的纳税人;这类纳税人在获得对这些奖励的支配权之日,需将相应奖励的公允市场价值计入其当年总收入,该价值以取得支配权的当天的价格为准。所谓“支配权”指的是能够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这些奖励的能力。在该裁定给出的示例中,那些被协议锁定直到第3天才可提取的奖励,在第3天便被视为收入。裁定指出,通过交易所进行质押的情形也适用同一规则;不过该裁定并未涉及第83条的规定以及交易费用问题。
- 该规定已在法庭上受到质疑。田纳西州的纳税人Joshua和Jessica Jarrett持有Tezos代币,他们认为代币质押行为创造了新的财产,因此只有在代币被出售时才需要缴税。在他们针对2019年的首起退税诉讼中,IRS选择直接全额退款而非进行辩护;2023年8月18日,第六巡回法院也认定该案件已无实际意义而予以驳回(79 F.4th 675),并未对相关问题作出裁决。2024年10月,贾雷特夫妇又针对2020年的税款提起了第二起诉讼(M.D. Tenn. No. 3:24-cv-01209)。在2026年简易判决的书状提交完毕后,法院于同年8月推迟了审判,至今仍未就案件实质问题作出裁决。
- 奖励通常每天甚至更频繁地发放,因此每一笔奖励都是一笔具有特定金额的小额收入,而这个金额便是这些币的计税成本(课程2.3.1)。IRS的数字资产相关页面将质押行为列为在1040表格中需要填写“是”字的收入项目之一(课程2.3.4),并指出质押所得应记入Schedule 1;若属经营活动,则记入Schedule C。无需期待通过1099-DA表格来了解这部分收入情况(课程2.3.5):根据2024-57号公告,从2025年1月1日起,经纪商无需报告任何质押交易信息。无论是否有相关表格寄送,这些收入都需进行申报。
- 流动性质押意味着将代币存入一个池中,以此获得代表该质押头寸的可交易代币。Notice 2024-57指出,将代币兑换为此类池内代币以及再将其赎回的行为属于经纪商无需报告的交易类型,并且该公告并未对这类交易的税务处理方式作出任何规定。IRS尚未裁定此类兑换行为是否属于应税兑换(参见2.1.3节)。Rev. Proc. 2025-31规定,对于在2025年11月10日或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持有质押型资产的上市信托机构仍可保持其信托税身份。2025年5月29日,SEC工作人员表示,协议质押并不构成证券发行;该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也不适用于流动性质押。
- 英国也采取类似的做法。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的《加密资产手册》(CRYPTO21200页)指出,根据相关活动的频繁程度、组织结构、风险状况以及商业性质,质押行为可能被视为一种交易;若不属于此类交易,则代币在接收时的英镑价值应作为杂项收入,扣除相应费用后,日后出售时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一个实用的核查方法:下载奖励记录,记下每笔奖励何时可以提取而非仅能查看,根据某个统一的来源确定该时刻的代币价值,再将总金额与自己申报的数额进行比较。本内容仅解释相关规则,并不提供税务建议。
关键事实
- Rev. Rul. 2023-14要求采用现金记账法的纳税人,在其获得对相关奖励的支配权与控制权的当年,必须将此类奖励计入总收入中。
- 根据Rev. Rul. 2023-14,奖励的价值以纳税人取得支配权与控制权的日期和时间为准;通过交易所进行质押时也适用同一规则。
- 2023年8月18日,第六巡回法院维持了驳回贾雷特一家首次提出的质押退款诉讼的裁决,认为该案件已失去意义,同时未就质押奖励在收到时是否属于收入这一问题作出裁定。
- 贾勒特夫妇为2020纳税年度提交的第二份诉讼于2024年10月提交至田纳西州中区法院,截至2026年8月,该案尚未有关于案件实质内容的裁决。
- 2024-57号通知免除经纪商报告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发生的质押交易的义务,并明确表示该通知并不涉及对这些交易税务处理的任何推断。
- Rev. Proc. 2025-31为在交易所上市的投资信托提供了安全港,使其能够持有单一的权益证明型资产而不会失去其信托地位。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您当前持有或了解过的最多9种质押方式,例如在交易所进行质押、将资产委托给验证节点、自行运营验证节点、流动性质押,以及需要锁定一段时间才能领取奖励的质押方式。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可立即提取的奖励、需锁定一段时间的奖励、交易所质押、委托质押、流动性质押代币,以及无法确定控制权何时开始的案例。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组:根据Rev. Rul. 2023-14确定的收入确认时间、取决于锁定期结束时间的确认时间,以及IRS尚未明确规定的处理方式。
1凝结用您自己的话写一句,说明美国税法何时将质押奖励视为收入。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 IRS Rev. Rul. 2023-14 (staking rewards)
- Jarrett v. United States, 79 F.4th 675 (6th Cir. 2023)
- Jarrett v. United States, No. 3:24-cv-01209 (M.D. Tenn.), docket
- IRS Notice 2024-57 (broker reporting relief for certain digital asset transactions)
- IRS Rev. Proc. 2025-31 (staking safe harbor for investment trusts)
- SEC Division of Corporation Finance: Statement on Certain Protocol Staking Activities (29 May 2025)
- HMRC Cryptoassets Manual CRYPTO21200: staking
- ethereum.org: The Me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