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资产法/等级 III · 代币与证券法/3.3 欧洲及其他地区/课程 1
MiCA:欧盟的加密资产法规
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条例》如何将代币分为三个类别,哪些内容未被涵盖,以及发行方在向欧洲公众提供代币之前必须提交哪些文件。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加密资产相关法律因国家和州而异,且经常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向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或税务顾问核实现行规定。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 MiCA第4(3)条下的免备案路线:免费提供的代币、维护账本或验证的奖励、用于已有商品或服务的实用型代币,以及有限网络代币均在第二编之外。前提是,如果买家必须提供个人数据或支付费用,则代币不属于免费。
- 依第4(2)条,向每个成员国少于150人发出的要约、12个月内总额不超过1,000,000欧元的要约,或仅向合格投资者发出的要约,无需白皮书;宣布有意申请获准交易将丧失这些豁免(第4(4)条)。
- 没有可识别发行方的代币在MiCA发行方各编之外,完全去中心化的服务也在MiCA之外(鉴于条款第22段);前提是,经营此类代币的服务提供商仍受监管。
- 若需提交白皮书,应在发布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主管机关备案(第8条);无需事先批准,但发行方仍须对误导性内容承担责任,且最高罚款不得低于5,000,000欧元或年营业额的3%。
材料EUR-Lex上的第2023/1114号欧盟法规(MiCA),尤其是第2条、第3条、第4条、第8条、第13条、第143条和第149条。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的临时MiCA注册名单,以CSV文件形式发布在该局的MiCA页面上。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关于将加密资产认定为金融工具的条件的指南(2024年12月17日最终报告)
好奇
- MiCA 是否适用于由欧盟以外团队发行的代币?
- 监管机构是否必须在加密货币白皮书发布前予以批准?
- 比特币、NFT和证券代币是否受MiCA监管?
探索
- MiCA即欧盟关于加密资产市场的第2023/1114号条例(Regulation (EU) 2023/1114),于2023年5月31日签署,并于2023年6月9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该法规于2023年6月29日正式生效。由于它是条例而非指令,因此无需各成员国另行立法即可直接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实施。与稳定币相关的规定自2024年6月30日起适用,其他规定则自2024年12月30日起实施。MiCA将加密资产定义为以数字形式表现的某种价值或权利,可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进行电子传输和存储。该法规还将加密资产分为三类:资产参照型代币、电子货币代币以及其他各类加密资产。
- MiCA的未涵盖内容与已涵盖内容同样重要。第2条第4款排除了那些属于金融工具、存款、基金(电子货币代币除外)以及各类保险和养老金产品的加密资产;而代币化的股票和债券则仍受现行欧盟证券法管辖。2024年12月17日,ESMA发布了关于何种情况下加密资产可被视为金融工具的指导方针,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第2条第3款排除了那些具有唯一性且不可互换的加密资产。鉴于条款第22段指出,完全去中心化且无需任何中介的服务不在MiCA的覆盖范围内;同样,没有明确发行方的加密资产也不属于该法规的管辖范围,不过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仍受其约束。
- 对于包含实用代币及其他大多数加密货币的第三类代币,第二编规定了向公众发行的相关条件。根据第4条第1款,发行方必须是能够拟定、通知并发布加密资产白皮书的法人,其营销活动也必须与白皮书内容保持一致。第8条要求在发布前至少20个工作日将相关情况告知所在成员国的主管机构,并说明为何该代币不属于电子货币代币、资产参照型代币或被排除在外的工具。第8条第3款规定,监管机构不得要求事先批准。根据第15条,发行方及其管理机构的成员若提供虚假的白皮书内容,需承担相应责任。
- 第4条第2款规定:对于每个成员国向少于150人发行的代币、12个月内总价值不超过1,000,000欧元的代币发行,以及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代币,无需提交白皮书。第4条第3款则将某些代币完全排除在第二编的适用范围之外:免费提供的代币、作为维护账本或验证交易奖励而生成的代币、用于已有商品或服务的实用型代币,以及有限网络代币。如果购买者必须提供个人数据或支付费用才能获得代币,则该代币不属于免费代币。对项目发起人而言存在一个隐患:根据第4条第4款,一旦发行方宣布有意申请上市,这些豁免条款即不再适用。
- MiCA为买家和市场提供了保护。第13条规定,直接从发行方或为其代售代币的服务商处购买代币的零售投资者有权在14个日历日内无理由免费撤回投资,但一旦该代币开始上市交易,则此权利不再有效。第10条要求那些推出限时发行的代币的发行方,必须将所筹集的资金存放在信贷机构或加密资产托管机构中。第六编(第86条至第92条)则禁止在已上市的加密货币中进行内幕交易、非法泄露内部信息以及操纵市场行为(参见6.1.1和6.2.2节)。根据第111条,成员国必须规定针对违反发行规则的公司的最高罚款金额,该金额不得低于500万欧元或公司年度营业额的3%。
- 截至2026年10月,《MiCA》已全面生效。现有服务提供商的过渡期已于2026年7月1日结束(见第3.3.2节)。对于在2024年12月30日前已被允许交易的代币,第143条规定交易平台有直到2027年12月31日的时间来确保相关白皮书符合规定。ESMA的临时《MiCA》登记清单列出了已通知的白皮书、授权机构以及不合规实体,并指出清单上的白皮书尚未经过任何监管机构的审查或批准。在向欧盟市场推出任何产品之前,应先按照第2条第4款、第3条以及第4条第2款至第3款的顺序进行核查,并记录下相应的依据。各成员国之间的差异内容见第8.2.1节。
关键事实
- MiCA即法规(欧盟)2023/1114,于2023年6月9日刊登在《官方公报》上,并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
- MiCA关于资产参照型代币和电子货币代币的法规自2024年6月30日起适用,其余部分自2024年12月30日起适用。
- MiCA第2(4)条排除了属于金融工具、存款或基金(电子货币代币除外)的加密资产。
- 根据第8条第5款,加密货币白皮书必须在发布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的主管机关报备;而第8条第3款则禁止相关机关要求事先批准。
- 第4条第2款规定:对于每个成员国向少于150人发出的要约,或12个月内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欧元的要约,可免除提交白皮书的要求。
- 第13条赋予向发行方购买的零售买家14天的撤回权,该代币一旦获准交易,该权利即不再适用。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您已创建、购买或研究过的最多9种代币,其中至少需包括一种稳定币、一种NFT以及一种发行方不明的代币。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MiCA框架之外的金融工具、独特的非同质化代币、资产参照型代币、电子货币代币、具有可识别发行方的其他加密资产,以及没有可识别发行方的加密资产。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组:完全不在MiCA范围之内的、由MiCA稳定币各编涵盖的,以及由第二编涵盖或仅通过服务提供商涵盖的。
1凝结请用一句话解释:为什么宣布计划把某代币在交易所上市,会改变是否需要MiCA白皮书。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 Regulation (EU) 2023/1114 on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MiCA), Official Journal L 150, 9.6.2023
- ESMA: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MiCA) page and Interim MiCA Register
- ESMA Final Report: Guidelines on the conditions and criteria for the qualification of crypto-assets as financial instruments (17 December 2024)
- ESMA Statement on the End of Transitional Periods under MiCA (17 April 2026)
- Wikipedia: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leads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