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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等级 VII · 财产与企业/7.1 土地/课程 3

名义信托

马萨诸塞州的名义信托如何将受托人的姓名载入产权证,而列于未登记清单上的受益人则保留对该财产的控制权。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马萨诸塞州允许持有土地的信托根据《马萨诸塞州总法》第184章第35条(G.L. c.184 §35)登记一份简短的受托人证书,而非提交完整文件;因此,可撤销生前信托通常即可满足要求,无需另行设立代名人信托。
  2. 若受益人指示受托人行事,该代名人信托通常不被视为独立的纳税主体;由受益人自行申报相关收入,但多名受益人可能会产生合伙企业层面的报税义务。
  3. 请将签署的受益人名录与信托文件一并妥善保管,并在每次变更时及时更新;一旦名录遗失,可能导致所有权归属不明,其补救成本远高于日常维护成本。
  4. 该结构并不提供责任隔离:马萨诸塞州法院通常将受益人视为实际所有人,因此须依靠保险或有限责任公司(LLC)来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关索赔应向受托人提出,而非向“信托”本身提出。

材料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在 Morrison v. Lennett 案中的判决,案号:415 Mass. 857(1993),可访问 law.justia.com 查阅。马萨诸塞州一般法律第184章第35节,关于受托人证书的内容,摘自malegislature.gov第7.1.1节和第7.1.2节分别介绍了美国土地信托制度与伊利诺伊州的土地信托制度,可供比较。

好奇

  1. 如果契据上写着受托人的名字,那么由名义信托持有的房产究竟归谁所有?
  2. 如果未记录的受益人名单丢失了,会怎样?
  3. 名义信托与土地信托或普通生前信托有何不同?

探索

  1. 名义信托主要在马萨诸塞州被用作持有房地产所有权的工具。登记在案的土地契约上会列明受托人的姓名,信托文件通常也会被一并登记,但受益人名单则记载在另一份不进行登记的附表中。马萨诸塞州并无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名义信托的存在,它源于不动产转让惯例及判例法。本课将解释其运作方式,但不建议使用这种制度。
  2. 在 Morrison v. Lennett(1993)案中,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将名义信托定义为一种用于持有法律所有权的安排,此类信托中的受托人仅承担形式上的职责。与普通信托的受托人不同,他们除非得到受益人的指示,否则无权处置该财产。因此,马萨诸塞州的法院通常将这些受托人视为受益人的代理人,而受益人才被视为真正的财产所有者。受托人也可能同时是受益人。
  3. 由于受益人被视为财产的实际所有者,马萨诸塞州法院有时会直接要求他们承担与该财产相关的责任,而不受受托人名义所有权的限制。Morrison 案还裁定,诉讼应当针对受托人提起,而非针对并非独立法律实体的“信托”本身。因此,以这种方式持有财产并不能使受益人与由此产生的索赔相隔离。
  4. 关于所得税,税务专家表示,当实际决策权在受益人而非受托人手中时,此类安排通常不会被视作独立的信托机构来征税。收益与扣除项由受益人申报;如果存在多个受益人,则该安排可能被视为合伙关系,需要自行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某个名义信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取决于其相关文件,而赋予受托人实际决策权的条款则可能会改变这一结果。
  5. 名义信托之所以变得普遍,部分原因在于马萨诸塞州的登记机构曾要求在信托持有土地时必须将整个信托文件进行登记。现在,根据第184章第35条的规定,受托人可以提交一份简短的证书,该证书需经宣誓确认其真实性,其中应说明受托人的身份及其所拥有的权限,购买方可以善意地信赖这份证书。一些专业人士认为,由于生前信托也可以通过此类证书来持有土地,因此名义信托在遗产规划中的必要性已有所降低。
  6. 名义信托与伊利诺伊州的土地信托(第7.1.2课)不同:后者依据伊利诺伊州的法律和惯例,其受托人通常为银行或信托公司。而名义信托的受益人名单存在缺陷——马萨诸塞州的实践表明,这些名单常常丢失,从而导致财产所有权不明。马萨诸塞州的《统一信托法典》(第203E章,2012年7月8日生效)适用于赠与性质的信托,有评论人士认为大多数名义信托并不属于该法规的管辖范围,因此仍受普通法约束。

关键事实

  • 名义信托主要是马萨诸塞州特有的制度:受托人的姓名会记载在产权证上,而受益人则列在一份未予登记的附表中。
  • 在 Morrison v. Lennett(1993)案中,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指出,名义信托的受托人仅负有形式上的职责,并且只能按照受益人的指示行事。
  • 马萨诸塞州的法院通常将名义信托的受托人视为代理人,而受益人则被视为实际所有人,在某些责任问题上也是如此。
  • 业内人士表示,由受益人控制的名义信托通常不会被视作独立的信托来征税;收益应由受益人自行申报。
  • 马萨诸塞州普通法第184章第35条允许受托人登记简版的受托人证书,而非完整的信托文件。
  • 马萨诸塞州统一信托法典(第203E章,2012年7月8日生效)涵盖了赠与信托;有评论人士认为,大多数名义信托并不属于该法的适用范围。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本课内容或你所阅读的马萨诸塞州相关资料中提到的、关于名义信托的最多9项特征(有些资料列出的特征较少),例如谁拥有该信托的所有权、谁负责指示受托人、受益人的姓名记载在何处以及收入如何进行申报。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产权与登记、受托人的权力、受益人的权利、责任、税务处理以及您不确定的信息。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组:使其有别于普通信托的特征、影响隐私的特征,以及带来风险的特征。
1凝结用你自己的话写一句话,解释为什么马萨诸塞州的法院通常将名义信托视为代理关系而非普通信托。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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