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等级 VIII · 世界信托/8.1 普通法体系/课程 4
爱尔兰
爱尔兰法律如何规定信托的存续期限、土地信托、慈善信托、赠与税与遗产税、酌情信托税以及信托登记制度。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 先进行绝对赠与:每位委托人每年可向每人免费赠与3,000欧元,免征资本收购税(小额赠与豁免)。注意:该豁免仅适用于赠与,不适用于遗产继承;超出部分将计入受赠人终身所属组的免税额度。
- 利用子女的A组420,000欧元免税额度(针对2026年10月7日或之后取得的利益),通过绝对赠与或固定收益信托而非任意信托来实现。注意:自1991年12月5日起,同一组的各项利益累计计算;一旦使用达到80%,即须提交申报表。
- 为配偶和子女设立的终身任意信托可递延缴纳任意信托税:6%的税款在委托人去世且最年幼的主要受益人年满21岁之前暂缓征收,而1%的税款则从次年开始征收。注意:届时两项税款均须适用,并分别通过IT4表和IT32表申报。
- 为因年老、挥霍无度或身体、精神或法律上的无行为能力而无法管理自身事务的人设立的信托,以及纯粹用于慈善目的的信托,可豁免缴纳任意信托税。注意:该豁免并非自动生效;受托人必须通过MyEnquiries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税务局申请。
- 受托人可自行在信托受益所有权中央登记册上进行登记,可通过ROS或myAccount系统在设立后六个月内完成。注意:该登记册不对外公开,但主管当局、指定人员以及能证明具有合法利益的公众成员可查阅该登记册。
材料《2009年土地与产权转让法改革法案》第16条至第18条,载于《爱尔兰法规汇编》《2009年慈善法》第3条关于慈善目的的规定,载于《爱尔兰法规汇编》revenue.ie 网站上关于酌情信托税及资本收购税免税额度的页面revenue.ie 网站上关于信托实益拥有权中央登记册(CRBOT)的页面
好奇
- 如果爱尔兰废除禁止永久存续的规则,爱尔兰的信托能否永远存在?
- 在何种情况下,爱尔兰信托带来的收益会被视为赠与或遗产而需纳税?
- 谁可以查看受托人在爱尔兰信托登记处提交的资料?
探索
- 爱尔兰继承了英国的信托法,其大部分内容仍以判例法以及1893年的《受托人法》等旧有法规为基础。2009年的《土地与产权转让法改革法案》带来了重大变革:第16条废除了禁止永久存续规则及禁止利益累积规则,同时也废除了“惠特比诉米切尔案”(Whitby v Mitchell)中所确立的相关规则。该法案的大部分内容,包括这一条款,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根据第17条,这些废除适用于任何时间设立的权益,除非在法案实施之前财产已依据旧有规则被分配,或者某人的地位因这些旧规则而发生了对其不利的重大变化。本课将概述爱尔兰的信托法规,但不推荐任何特定的信托结构。
- 如果没有禁止永久存续信托的规则,爱尔兰的信托就不会因为利益归属时间过远而无效;因此根据爱尔兰财产法,信托原则上可以无限期存在。不过仍有一些限制,比如信托本身的条款以及相关的税收规定。2009年的法案还将复杂的结算方式简化为一种“土地信托”形式(第18条)。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信托,包括明示信托、默示信托、推定信托、法定信托以及待售信托;同时也适用于归未成年人所有的土地,并受一般信托法的约束。第5.3.3课介绍了其他国家是如何修改永久存续信托相关规则的。
- 《2009年慈善法》为爱尔兰规定了慈善目的的法定定义。根据该法第3条(按颁布时的文本),慈善目的包括预防或缓解贫困与经济困境、推动教育发展、促进宗教事业,以及任何其他有益于社区的目的,并要求必须具有公共利益。该法还设立了慈善监管机构——即慈善监管局,负责登记各类慈善组织。慈善信托仍属于没有法人资格的信托形式,其财产由受托人持有;许多爱尔兰慈善组织则选择使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2024年《慈善法(修正案)》重写了第3条中的清单,但在撰写本文时仅有部分修订条款开始生效。
- 资本收购税(Capital Acquisitions Tax, CAT)是爱尔兰针对赠与和遗产征收的税种,由受益人承担纳税义务。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当赠与或遗产的价值超过免税门槛时,需按33%的税率缴税,而免税门槛则取决于受益人与财产提供者(disponer)之间的亲属关系。对于2026年10月7日及之后接受的赠与或遗产,A组(如子女)的免税门槛为42万欧元,B组为4.4万欧元,C组为2.2万欧元;同一组别中之前获得的赠与或遗产也会计入该门槛。从信托中获得财产的受益人通常会将这些财产视为来自财产提供者的赠与或遗产。免税门槛会随政府预算调整而变化,因此可登录税务部门网站查询最新数值。
- 酌情信托也可能需要缴纳酌情信托税(Discretionary Trust Tax),该税款由受托人承担。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需按信托资产的市场价值一次性缴纳6%的初始费用;此外,每年12月31日还需就当时持有的资产再缴纳1%的费用。初始费用的产生时间以多个日期中的较晚者为准,这些日期包括财产提供者(disponer)的死亡日期;而对于那些自1993年1月31日起设立的信托,若存在“主要受益对象”(如财产提供者的配偶或民事伴侣以及子女),则还需在最年幼的受益人年满21岁时缴纳初始费用。某些信托可免于缴税,例如那些专为公共或慈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或是为因身体或精神障碍而无法自行管理事务的人士所设立的信托。
- 根据自2021年4月24日起生效的《欧盟(反洗钱:信托实益所有权)条例》,受托人必须将信托的实益所有权信息提交给“信托实益所有权中央登记册”(Central 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ship of Trusts, CRBOT),由税务局担任该登记册的注册官。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信托必须在设立后六个月内完成注册;而在2021年4月23日已经存在的信托则需在2021年10月23日前完成注册。该登记册不对公众开放:根据2021年条例,除主管当局外,只有那些能够向注册官证明其具有与防止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的正当利益的人才能查阅该登记信息。注册并不会改变信托本身的运作方式。
关键事实
- 《2009年爱尔兰土地与产权转让法改革法案》第16条自2009年12月1日起废除了禁止永久存续条款以及禁止累积条款。
- 同一法案的第18条将爱尔兰境内所有形式的信托所涉及的财产及土地统一归类为“土地信托”。
- 爱尔兰2009年《慈善法》(第3条)对慈善目的作出了定义,并要求其必须带来公共利益;该法还设立了慈善监管机构。
- 根据爱尔兰资本收购税的规定,当企业规模超过相应阈值时,需缴纳33%的税率;对于2026年10月7日或之后获得的收益,A组企业的阈值为420,000欧元。
-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爱尔兰自主信托税需一次性缴纳6%的初始费用,此外在每年12月31日还需再缴纳1%的年度费用。
- 自2021年起,爱尔兰信托的受托人必须在信托设立后的六个月内,将其实际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至税务局的信托实际受益所有人中央登记册中。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出本课或您所阅读的爱尔兰官方网站上规定的最多9条规则(有些资料列出的规则较少),例如信托可以持续多久、什么行为属于慈善行为、适用何种税收以及哪些内容需要登记。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存续期限、土地、慈善、赠与税和遗产税、酌情信托税以及登记。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组:关于信托可以从事哪些活动的规则、关于其税收处理的规则,以及关于其必须报告事项的规则。
1凝结用你自己的话写一句,解释为什么爱尔兰废除禁止永久存续信托的规则并未消除对长期存续信托的所有限制。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 Land and Conveyancing Law Reform Act 2009, section 16
- Land and Conveyancing Law Reform Act 2009, section 18
- Charities Act 2009, section 3
- Revenue: CAT group thresholds
- Revenue: Discretionary Trust Tax (DTT)
- Revenue: DTT initial once-off 6% charge
- Revenue: Exemptions from DTT
- Revenue: Trust register (CRBOT)
- S.I. No. 194/2021, EU (Anti-Money Laundering: Beneficial Ownership of Trusts) Regulations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