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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等级 VIII · 世界信托/8.2 大陆法系与宗教法体系/课程 3

今日的瓦克夫:海湾地区与马来西亚

当今马来西亚、海湾地区和土耳其的瓦克夫是如何管理的,现金型瓦克夫的运作方式为何,以及阿联酋金融自由区中的普通法式信托与基金会如何与瓦克夫并存。

本内容为教育性质,不构成法律建议。信托法因国家和州而异,合适的结构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您签署的任何文件都应由您所在地的合格律师起草或审核。

精简路径

法律允许的最省钱、税负最低、最简单、最私密的做法,按优先顺序排列。每一步都注明所依据的规则,以及保持合法所需满足的条件。

  1. 马来西亚:向经批准的宗教机构、其下属团体或公立大学进行现金瓦克夫(waqf)捐赠,可在与某些赠与共享的限额内,按总收入最高10%的比例扣除(《1967年所得税法》第44(11D)条)。注意:税务局长必须已批准该受赠方。
  2. 通过马来西亚州级宗教理事会自身的瓦克夫计划进行捐赠,可避免起草文件和私人受托人的费用,因为该理事会通常担任受托人。注意:瓦克夫是一种旨在永久存续的奉献,且其条款受该州自身立法管辖。
  3. 阿联酋:该国无个人所得税,家族基金会可向联邦税务局申请在《公司税法》(第17条)下被视为税收透明实体。注意:透明度需经申请方可获得,并非自动生效,且必须持续满足相关条件。
  4.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提供普通法信托(《2018年第4号DIFC法律》)和基金会(《2018年第3号DIFC法律》),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适用英国普通法,此外还有瓦克夫。注意:适用何种法律取决于资产所在地及该安排的设立方式。
  5. 在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捐赠基金处于国家监管之下,分别由总瓦克夫局或基金会总局管辖。注意:奉献通常具有永久性和受监管性,因此只有旨在保持奉献状态的财产才适合纳入瓦克夫。

材料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九附表中的第二类清单(即州级清单)的第一项,规定瓦克夫事务由州法律管辖。《DIFC信托法》(2018年第4号DIFC法律)与《DIFC基金会法》(2018年第3号DIFC法律),可在DIFC法律数据库中免费查阅关于瓦克夫历史的第1.2.2课,以及关于民法基金会内容的第8.2.2课,可作为背景资料。

好奇

  1. 如今,既然由国家机构而非创始人指定的管理者来掌管瓦克夫财产,那谁来管理这些财产呢?
  2. 本应被花掉的金钱,如何才能被永久保留?
  3. 为何一个海湾国家会在金融自由区内提供普通法意义上的信托与基金会制度,而瓦克夫却仍依据其自身的法律运作?

探索

  1. 1.2.2课中介绍的古典瓦克夫制度,即那些为特定目的而永久捐出的财产,其收益用于惠及指定对象,这一制度至今仍在穆斯林世界中使用。不过在大多数国家,政府会负责对瓦克夫进行登记、监管或直接管理;有些20世纪的政府则限制或废除了家族拥有的瓦克夫。本课将介绍几种现代形式的瓦克夫制度。由于各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差异且会随时间变化,因此应查阅各国官方资料以获取准确信息。本课仅对这些制度进行说明,并不推荐任何一种具体形式。
  2. 在马来西亚,瓦克夫属于各州的事务。联邦宪法第九附表中的《州事清单》第一项赋予各州管理伊斯兰法律的权力,明确包括瓦克夫事务,不过联邦直辖区则适用联邦法律。每个州都设有伊斯兰宗教委员会(Majlis Agama Islam),根据该州的法律法规,这些委员会通常担任该州境内瓦克夫财产的受托人;有些州还制定了自己的瓦克夫相关法规。虽然联邦机构会为全国范围内的瓦克夫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但各州委员会仍作为受托人,因此瓦克夫的相关规则取决于其所在州的法律规定。
  3. 在沙特阿拉伯,根据部长会议决议,瓦克夫总局于2010年成立,其相关法律框架随后于2016年颁布;该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瓦克夫。此前,瓦克夫事务由各部委负责管理;2016年,随着捐赠职责的移交,原宗教事务部更名为伊斯兰事务、宣教与指导部。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捐赠事务由联邦层面及各酋长国的相关机构负责处理。在迪拜,瓦克夫与未成年人事务基金会负责管理捐赠以及未成年人的财产。
  4. 土耳其基金会总局(Vakıflar Genel Müdürlüğü)成立于1924年3月3日,当时奥斯曼帝国负责宗教事务与捐赠管理的部门被废除。如今,该机构依据2008年第5737号《基金会法》对各类基金会进行管理和审计,其中包括目前由国家管理的旧有捐赠资产,并负责保护数千处历史建筑和财产。在土耳其,新的基金会作为法人实体根据《民法典》设立,因此现代土耳其的基金会更类似于第8.2.2课中提到的民法意义上的基金会,而非信托机构。该机构的档案馆还保存着许多原始的瓦克夫契约。
  5. 现金瓦克夫是以金钱而非土地或建筑物作为捐赠形式。在奥斯曼帝国,这些现金会被用于借贷或投资,其收益则用于实现瓦克夫的宗旨。法学家们对于是否可以以金钱作为捐赠对象存在分歧,16世纪的奥斯曼法学家埃布苏德·埃芬迪对这一做法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今,现金瓦克夫项目由宗教委员会、瓦克夫管理机构以及一些金融机构负责管理。通常,这些资金会被投资于符合伊斯兰教法的金融产品,只有投资收益才会被用于指定用途;有些项目还将瓦克夫与伊斯兰金融结合在一起,例如通过苏库克债券的形式。不同项目的运作方式差异很大,此处不再进行比较。
  6.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与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均为金融自由区,拥有基于普通法体系的独立民事和商事法律,与阿联酋其他地区的法律体系不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信托法》(2018年第4号法律)规定了信托的相关规则,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基金会法》(2018年第3号法律)则规范了基金会的运作。阿布扎比全球市场直接适用英国普通法。这些制度与瓦克夫并存,并非取代后者;某项资产受何种法律管辖,取决于其所在位置以及相关的安排方式。

关键事实

  • 在马来西亚,瓦克夫事务受州法律管辖(《联邦宪法》第九附表中的州级事项第1项),各州的伊斯兰宗教委员会通常担任瓦克夫财产的受托人。
  • 沙特阿拉伯的瓦克夫总局是根据部长会议决议于2010年成立的,负责对瓦克夫事务进行监督与管理。
  • 迪拜的宗教基金与未成年人事务基金会负责管理迪拜境内的宗教基金以及未成年人的财产。
  • 土耳其基金会总局成立于1924年,根据2008年第5737号《基金会法》负责对各类基金会进行管理和审计。
  • 现金瓦克夫是指将资金投入通常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的金融产品中,仅将所得收益用于既定目的。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有《信托法》(2018年第4号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律)和《基金会法》(2018年第3号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律),而阿布扎比全球市场则直接适用英国普通法。

练习 九、六、三、一

9收集列举本课或你所阅读的资料中提到的现代瓦克夫机构、自由区信托及基金会制度最多9项特点(有些资料提及的特点较少),例如由谁来管理这些财产、适用何种法律,以及可以捐赠哪些资产。
6归类将它们分为6类: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土耳其、现金瓦克夫,以及自由区信托与基金会。
3提炼将这6个类别简化为3组:谁来管理捐赠财产、哪些类型的财产可以用于捐赠,以及何种法律规范相关安排。
1凝结用你自己的话写一句话,说明当今国家在瓦克夫事务中的角色与第1.2.2课中描述的古典模式有何不同。

事实核查

日期、数字及数据均依据下方列出的已发表资料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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